根据《专利法》规定,专利分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。
发明专利,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发明是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一,其法律状态最为稳定且技术价值最高。
发明是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成果,专利把发明的商品属性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,使之成为不得无偿占有的财产,从而保护发明者的利益。专利还要求发明者公开其创造成果以利于他人有偿使用,并把实施发明创造作为专利权人的法律义务,以促进技术信息交流和发明的推广应用。
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,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。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。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一。
实用新型的产生原因:
1、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,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、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,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。
2、由于发明专利授权时间周期长一般2-3年,为了使得专利权人能快速的得到授权,特设置实用新型专利,在先授予专利权后,如果发生专利侵权纠纷,再启动相应的实质审查程序,包括评论该专利权的实用性、新颖性、创造性。可节约大量的审查资源。
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,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可见,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⑴是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
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
⑶必须富有美感;
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