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日本商标概要
1、日本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《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、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的成员国。
2、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及防御商标在日本都可以注册。
3、商标分类采用《商标国际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。
4、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。
二、申请人主体资格
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。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,或将来计划使用商标的人。因此,在商标申请时,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。
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,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:
1、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;
2、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;
3、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。
三、申请所需文件
1、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
2、商品或服务项目
3、商标图样
4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四、申请流程(顺利情况)
1.商标查询,提交申请至日本专利商标局
2.g.u.a.n.方受理,电子受理回执文档,包括申请信息、申请日、申请号等。
3.审查,日本商标局审查员进行审查,耗时2-4个月。
(1)形式审查:申请递交后给定申请号及确认申请时间。此阶段,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。
(2)实质审查: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,例如,是否具有显著性。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,发出驳回通知。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。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。
4.公告:审查通过后,进入60日的公告期,任何第三方均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。
5.核准注册:从申请至颁发注册证,顺利的情况需8个月,期间若有审查意见或被他人提异议,时间要延长。
6.申请续展,商标的时效为10年,续展期12个月,宽展期6个月。
五、期满续展
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,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,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;6个月的宽展期,但要缴纳额外费用。